药品带量采购需配套措施跟进

据报道 ,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》 , 试点由国家拟定基本政策、范围和要求 , 组织试点地区形成联盟 , 以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 , 探索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。 11个试点城市日前已完成集中招标采购 , 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。 共有25个药品中选 , 中选价平均降幅52% 。

有网民认为 , 一直以来 , 我国医药购销领域的灰色利益输送被各方诟病 , 销售代理制企业奇低的出厂价、自办销售企业奇高的推广费用已是公开的秘密 , 购销领域的混乱直接抬高了药品在临床使用时的价格 。 网民“鞠实”称 , 以国家为单位进行药品集中采购 , 意在加大议价能力 , 封堵药品流通灰色空间 , 使药价回到合理区间 , 让老百姓用上价廉质优的药品 。

还有网民认为 , 目前来看 , 带量采购的“短期疗效”是好的 , 通过集中采购挤掉药价虚高的水分 , 起着立竿见影的作用 , 但是长期效果还需要匹配更多的改革措施 , 还要在实践中打磨、完善 , 探索出保证各利益相关方共赢的机制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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